一直以來都想看的電影。這幾年養成了一個怪習慣,自書本改編登上大銀幕的電影,常會堅持先看完原著,原因無它,文字給了較多想像空間,先看電影再看書則被電影畫面給綁住,讓腦中浮現的影像畫面不是經由文字產生,而是已經既定形成,重點是還知道結局,這會浪費一本好書。先看完原著,再看電影,還可以批評電影虎頭蛇尾,選角不適任,自以為影評寫個幾字評語,不過只是隨筆寫下,或在心裡嘀咕,與朋友討論來上幾句,並沒有認真,也未曾公開。
拖了幾年,終於把這部解決,當中一直想要先看過In Cold Blood這本書,雖然電影屬於Capote的半自傳,但瞭解背景總會多幾分趣味,不過我只有原文的選擇,一直以來以英文自豪的我,卻沒有做到,想當初哈利波特完結篇上市,我還買了第一批精裝版,不過到現在只看了一半,我到現在連大結局是什麼都不知道,人嘛,總會挑簡單的來做。
決定了,先弄本劇中Truman Capote的好友Harper Lee的To Kill A Mocking Bird,這本已經先看過中譯,原文進行應會快速許多。
Capote裡面,除了一直相當喜歡的Philip Seymour Hoffman讓我目不轉睛,Harper Lee被揶揄一段也讓我知道更多過去,如同以Jane Austin為題的Becoming Jane片中,我同樣看到女性作家被先入為主而不被重視的現象,那幾位在派對自以為妙語如珠的男士,可能一輩子沒有完整讀過To Kill A Mocking Bird,也不知道這本書的偉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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