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6月16日 星期二

evolution in styl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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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ay, 2009.

憶起之前的店員時期,
那時候常跟愛芮可一直逛網站看日本貨,
我們沒去思考什麼什麼東西是什麼風,
只想著東西在自己身上是什麼樣子。

轉換風格這東西一直沒在腦海出現過,
對我沒有什麼風格轉不轉換,
穿衣服是種樂趣,哪有給自己訂規則這回事。
〝恩,從今天開始我是潮男,牛仔褲要垮垮,
帽子要戴歪歪而且一定要懸空,即使刮風下雨也要讓它浮在頭上...〞
〝我要開始當窄男了,所以衣服應該要貼身,
褲子得很緊繃,褲管口要挑小於17公分,衣服不窄不宜上身...〞
〝我是識貨的阿美卡基愛好者,出門就是要踩雙靴子套進原色牛仔褲,
只要大家都說好的好貨上身,我就跟一般人不一樣,別人覺得沒有特色是他不懂...〞

近年的我身上幾乎都是那些80年代二手踢跟色彩繽紛的aa,
不過偶爾還是會穿上當年小時候買的santa cruz, ssur,
去年還買了jim phillips的screaming hand,
踏上滑板的滋味早就遺忘,
我卻依然被滑板文化吸引著...
過了好幾季的dolce gabbana跟vw,
給我的踏實感不減當年;
thurs的長短袖穿上講台,
意外沒出現"老師你衣服怎麼一邊長一邊短還破破的"這種話。
這些不同時期的東西,
穿上去我感到一樣的自在。

其實對adidas gazelle的愛還在,
stan smith依然能讓我心兒怦怦,
一次買三雙puma sky hi的熱情也還沒熄,
我依然一樣喜歡這些東西,
雖然它們都在旁邊生灰塵,
只不過是現在比較習慣踩上靴子而已。
我想這習慣會跟著一輩子,
那些蒙上灰塵的鞋子會是調劑,
你知道你會需要它們。

很想念出走的vandal supreme跟暗紅色反皮jack purcell,
我知道會再度擁有它們,不確定的只有什麼時候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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